為什麼打工度假者之間,對於做黑工是被剝削的情況,有很不同的看法?
為什麼同樣情況,我覺得被剝削了,換一個人卻不認為?
為什麼有人可以接受「同工不同酬」?
剝削,不只是一種社會或法律概念,也是一種相對的心理感受...
若以法律與社會來看:
人在台灣,月薪NT2-3萬,月工時200,堪稱合理,雖然無奈。
因為符合台灣[法律]規定,也是多數[社會]年輕人狀況,=/=剝削
在澳洲的台灣人,領未達澳洲勞動法令(俗稱黑工)的薪水,月薪NT6-10萬,月工時200,不合理。
因為不合澳洲[法律]規定,是澳洲主流[社會]以外的少數人情況 = 剝削
但是,當我們回到人的經驗,人對於剝削的理解,不一定是以法律與社會標準來判斷,而更可能是從,[心理感受]與個人經驗出發。
「在台灣做得要死,賺不到三萬塊,在澳洲也是做得要死,就可以賺到六萬塊或四倍的錢。」「我是來賺錢的」「我來度假旅遊觀光,工作為的是旅費,賺不到也無所謂,回台灣就好」
為什麼當社會運動或倡權團體,苦口婆心跟人講:「你這樣子做黑工是被老闆剝削」,有的人充滿感激,有的人卻不領情,反而覺得勞權或社運的人,莫名其妙,自以為是。最常聽到的是:「如果找的到白工,也不會做啊!可是那要自己去找,要英文、有車,或男生....」而澳洲打工度假簽證的原意,是以度假為主,進修為輔,工作為旅費。允許每一個人在自己「現有」的能力、語言與生活基礎之上,選擇「相對」有利的生活、旅行與工作。
「剝削」除了是一種法律與社會概念,更是心理感受
被剝削與否,涉及個人主觀意志。當人的語言、社會經驗與工作能力,在與澳洲職場碰撞下,最終因不同目的留在澳洲,有些人或許從事相對於「澳洲主流職場」惡劣的工作,也不願意回台灣,領取比前者更低的薪水。若只看見,「他/她被剝削?!」不只缺乏個人情境的理解,也忽略多元社會,差異觀點,與人的豐富性。
澳洲打工度假簽證,讓以往出國選項,不再受限於菁英留學與砸錢觀光團、到今日只要你敢,不限語言貧富,人人都可走出國門,也才發現求職詐騙、拖薪欠錢,不分國界。當部分台灣青年「濫用」打工度假簽證為工作簽,已是澳洲社會、台灣政府與打工度假者多次提出的深切反省?!反觀,剝削與被剝削,是社會法律概念,更是一種心理感受,令人深思。